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山东已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72.61亿元,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以“真金白银”调动市县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积极性。这些资金的兑现,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持。
山东自2019年起,就开始制定出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了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等6个政策措施。在2020年,又进一步出台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并在2021年将补偿范围扩展到了森林领域,这样形成了一套完整的“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
在征收和使用这部分资金方面,山东采取了一种更加精准化和科学化的方式。根据每个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排放总量,以及不同地区的差异标准,对于那些实现了较好的环境治理效果,将会获得更多的财政奖励。而对于那些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地方,则需要加大投入,从而激发他们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心。
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为环境保护提供了经济上的激励,也为社会公众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即通过实际行动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让所有人都能参与到这场追求美好生活空间的大型活动中来。这不仅是对过去努力的一个肯定,也是对未来发展的一次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