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这些“真金白银”激励着市县们积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了实施《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山东自2019年起出台了6个办法,包括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等。2020年又推出了海洋环境质量的生态补偿办法,而在2021年,则将补偿范围扩展到了森林领域,从而形成了“1+8”的完整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体系。
据了解,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方面,山东会根据每个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年度总量,对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征收,并与省级环保资金共同设立“资金池”,用于促进全省的生态文明建设。
在执行环境质量的生态补偿政策时,将大气、小水、大海、小林和自然保护区作为五大项目进行考核,将环境改善成效直接挂钩于财政分配,让那些排放少且环境改善好的城市少交纳主动应对措施基金,同时多获得额外奖励;而那些排放多且环境恶化严重的地方则要多交纳主动应对措施基金并承担赔偿责任,以此构建起一个让污染者付出更多,让保护者受益更多的人才原则。
据说未来的工作中,山东将结合“十四五”期间关于环境保护新的要求,不断完善主动应对措施基金及其退还方式,以及大气、小水等生的考核指标体系,并探索建立横向纵向结合起来的大流域生态保护補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