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这些“真金白银”激励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市县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的积极性。
山东自2019年起,便着手制定《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了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6个生态补偿办法。2020年,又推出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紧接着在2021年将森林领域纳入补偿范围,将这些政策巧妙地编织成“1+8”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网络。
据了解,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时,山东会根据各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排放总量,对不同地区采用梯度递减的标准进行征收,并将其与省级环保资金共同组建为一个统筹使用的大型“基金池”,专用于推进全省的绿色发展。
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则分设大气、大水、大海、大林和自然保护区五个子项目,将环境治理成效直接与财政分配挂钩,让那些环境改善效果好的城市少交税多得报酬,而那些环境恶化较严重的地方则多交税并加倍赔付,从而构建了一套以经济手段促进绿色发展的高效激励机制。
未来,随着“十四五”期间对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的到来,山东计划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大气和地表水等关键考核指标体系,为探索流域内外一体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