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这些“真金白银”被用来激励市县积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山东自2019年起,便制定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了6个相关办法,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等。2020年,他们又推出了海洋环境质量的生态补偿办法,而在2021年,则将森林领域纳入补偿范围,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
据了解,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方面,山东会根据每个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年度总量,对不同地区采取梯度递减标准进行征收。此外,与省级环保基金共同建立的一个“资金池”,将用于推进全省的生态文明建设。
在实施环境质量生的体验方面,分别对大气、小水、大海、小林和小护进行了分配,将环境治理成效与财政分配挂钩。这样做旨在让那些排放少且环境改善好的城市少缴纳主污费,但多获得奖励;而那些排放多且环境恶化严重的城市则需要更多缴纳主污费并赔付额外款项,以此构建一个以经济手段促进绿色发展的良性循环。
据报道,未来山东将根据“十四五”期间新的要求,不断完善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管理及大气、小水等领域考核体系,并探索建立横向结合流域保护补偿制度,以更有效地维护国家自然资源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