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第三轮东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不是加强绿色承诺的借口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与广东省正式签署了第三轮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这一举措象征着东江流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自2022年起,江西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广东省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不断进行多轮深入磋商,并共同制定补偿协议的草案。此次签订的第三轮补偿协议,将东江流域赣粤交界段下泄水量及流量作为考核指标,推动了横向生态补偿模式从单纯关注水质改善转变为全面关注生态系统产品存量维护与增值;同时,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了扩展,从专项用于生态保护和治理调整到支持源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值得一提的是,东江发源于位于赣州市境内,是广东省重要的饮用水资源来源地。在2016年10月,赣粤两省就签署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启动了这一地区的生态补偿试点项目。基于首轮生态补偿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下,赣粤两省在2019年底再次签订第二轮协议,为此次更为全面的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