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这些措施如同“真金白银”,激励市县积极投入到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
山东自2019年起,就出台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制定了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等6项政策。此外,2020年推出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而在2021年,又进一步拓展到了森林领域,为形成“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时,山东会根据每个城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年度总量,对不同地区采取梯度递减的征税标准,并将省级环保基金与此款项共同用于推动全省的绿色发展。
在实施环境质量生的方面,不同的地大气、大水、大海、大森林和大自然保护区都享有一套专属于自己的生态补偿政策,将对环境治理成效进行直接考核,让那些能够更好地控制污染并改善环境的小城市少交罚款多获得奖励,而让那些无法有效控制污染且造成严重破坏的大城市则需要多交罚款并承担额外赔偿。这一做法为实现“谁破坏多付谁维护更多受益”的公平原则提供了保障。
未来的工作中,山东将结合国家对于“十四五”期间新形势下的要求,对主体情绪调整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支及大气与地表水等生物种群健康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修订,以探索建立一个横向纵向相结合的流域生物恢复计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