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总额达到32.73亿元。这些“真金白银”资金的发放,不仅激励了市县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更加积极主动,而且也是实施《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的重要体现。
自2019年起,山东开始构建一套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这一机制包括6个具体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等。此外,在2020年和2021年,山东分别推出了海洋环境质量和森林生态补偿政策,使得这一机制更为全面。
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方面,山东采取了差异化标准,即根据各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排放总量,对不同地区进行调整。同时,将省级环保资金与征收到的资金统筹使用,以促进全省均衡发展。在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则分为大气、大地表水、大海洋、大森林和自然保护区五个项目,每项都将环境治理成效与财政配送直接挂钩,从而实现了让“少付费多获益”的原则。
未来,随着“十四五”期间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提升,山东计划进一步完善其相关制度,为流域整体性的生态保护提供支持。通过这样的措施,无疑会加强整个地区对绿色发展的重视,并有效地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