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山东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彰显绿色发展的决心和行动

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这些“真金白银”激励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市县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的积极性。

为了构建全面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山东自2019年起实施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了6个具体办法,包括主 pollutant 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大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等领域的生态补偿政策。此外,海洋环境质量和森林生态保护也被纳入到补偿范围中,以形成“1+8”的综合奖补机制。

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方面,山东根据每个城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年度总排放量,对不同地区采取梯度递减的征收标准。这些资金与省级环保基金共同组成一个统一管理的“池”,用于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时,将对大气、大水、海洋、森林和自然保护区等多个领域进行考核,将环境改善与财政分配紧密联系起来,让那些污染较少或环境改善效果好的地区获得更多资助,而污染严重或环境恶化更为严重的地方则需要支付更多款项,并可能面临额外赔付。这一做法旨在建立起一种让所有参与方都能够共享益处,但同时承担责任的一种经济激励机制。

据了解,未来山东将会根据新的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管理办法及大气、大水等领域考核指标体系,同时探索建立覆盖整个流域区域的小型花园式产业结构,以此来促进更加均衡、高效的人口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