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达到32.73亿元,这正是为了激励各级政府和企业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中去。山东自2019年起,便制定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了6个具体办法,如主污排调、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等方面的生态补偿政策,以此来形成一个完整的“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体系。
在征收主污排调资金时,山东采用梯度递减的标准,对于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排放总量进行分类征收,并将省级环保资金与之结合起来,共同用于推动全省绿色发展。而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则根据不同区域和项目分别设计大气、地表水、海洋森林及自然保护区等多个领域的生态补偿政策,使得环境治理成效直接影响到财政资金分配,从而形成了一种真正让“少污染”享受更多经济利益,“多污染”的地方则需承担更高成本的良性激励机制。
据了解,未来山东将会结合国家关于“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新的要求,不断完善其主要污排调和其他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同时探索建立跨越流域范围内的一体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为实现全国最美家园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