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以实际行动鼓励各地加大力度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山东自2019年起制定并实施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推出主动应对措施,如收缴、奖惩和生态补偿政策,为城市绿化、水体净化等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持。
在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征收方面,山东根据每个城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年度总排放量,对于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征收,并将省级环保资金与之结合,以此来推动全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政策时,也区分地表水、大气、海洋森林等领域,将其与具体环境改善成果相挂钩,从而激励那些减少污染总量且环境改善较好的城市多获得财政支持,而对于污染严重但未能有效改善的城市则要求支付更多费用以作为赔偿。
未来,山东省将依据“十四五”期间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目标、新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考核体系,同时探索建立跨区域流域保护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的责任感和承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