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以实实在在的金钱激励市县积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据了解,山东自2019年起制定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推出了主污排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等6项办法,以及海洋环境质量和森林领域的生态补偿政策,为形成“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奠定了基础。在征收和使用上,山东采用梯度标准征收主污排调节资金,并与环保基金共同运用以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将不同类型的环境保护成果与财政分配直接关联,使得有更好的环境治理效果的地区少交税多领赏,而是交了较多税款且需赔付更多的地区则相应增加,这样就构建了一种既鼓励减少污染又让受益于保护的人或地方获得更多利益的良性循环。未来,随着“十四五”期间对绿色发展新要求,加强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及考核指标体系,并探索整合流域内外部资源来实现更加全面有效的地理空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