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兑现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缓解生态环境破坏案例之痛

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记者张武岳)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累计清算返还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达72.61亿元,并兑现各类生态补偿资金32.73亿元,以实际行动鼓励市县积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山东自2019年起,便制定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以及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在内的六项政策措施。在2020年,山东又推出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而2021年,则将补偿范围扩展至森林领域,构建了“1+8”型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体系。

据了解,在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方面,山东会根据每个城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年度总量,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征收,并与省级环保资金共同组成一个统一管理的“基金池”,用于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在实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方面,每个领域均设立了相应的政策,比如大气、小水体、大海、小林地和自然保护区,都有自己的具体措施,将环境治理成效直接与财政分配挂钩,让那些有效控制污染并改善环境的小城市少交税多得钱;而那些无法有效控制污染或使环境恶化的大城市则要多交税并加倍赔付,从而形成了一种以“多付费”的方式来激励所有参与者的良性互动关系。

据此消息称,将来随着“十四五”时期对抗新挑战所需的新的要求与条件变化,山东省计划进一步完善其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下,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的情况下进行处罚,以及对于能够实现或超额完成任务目标的情况给予一定比例上的增持等待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探索建立更为全面深入的地流域整合性的区域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制度。此外,还将通过实施更多相关法规条例,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以确保整个系统运行顺畅无误,同时也确保高标准、高要求执行到位,为实现蓝天碧水白云绿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