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河长制水质监测设备强化工地环境警示灯亮起水清达标江门环境新篇章

为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江门市全面发挥河长制优势,在跨县、跨镇界设立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断面,每月对水质进行排名通报,创新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不断压实各级河长责任。2020年,江门市12条黑臭水体整治完成100%,达到“长制久清”;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比例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稳定100%,全市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部门联动,全覆盖监测预警

自2018年起,由江门市河长办与生态环境局协作,推动跨县界河湖监测预警工作。共设150个断面,每月向市河长办提供数据,由其报送至各级政府及领导小组,并向全社会公布排名信息。此外,还在镇界设置854个监测断面,全方位覆盖了所有区域。

二、破解难题,厘清责任分配

针对跨界区域的共治难题,江门市提出评价办法,将上下游和左右岸的影响因素考虑进去,对不达标水体扣除上游污染后重新评估。在左右岸流域面积和污染源分布基础上确定考核比例,以明确责任并防止推诿现象。

三、碰硬较真,加强问责机制

基于监测预警系统,江门市出台《河长制奖惩方案》,通过四种方式加大问责力度:预警提示、一票否决等,以严格追责方式促进任务落实。2020年已发出109次预警函,对19人进行批评,并约谈5名责任人,将述职内容扩展到集体评议中,以督促每个人履行职责。

四、科学考评,加强指标完善

除了达标情况外,还注重改善趋势,将综合污染指数改善率作为重要指标。在通报中重点关注每个断面的改善情况,并将其作为问责条件之一,以防止“一刀切”政策伤害积极性。

五、奖惩并举激励机制

同时,也引入激励措施,对改善后的优秀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对于年度排名前三位的县还额外奖励资金,此举有效提升了各级河长的积极性,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