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江门市全面发挥河长制作用,在跨县、跨镇界设立监测预警断面,每月通报排名,创新建立考核问责奖惩机制。2020年,江门市12条黑臭水体全部整治完毕,“长制久清”标准达成;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率100%,全市环境质量创历史新高。
一、部门协同推进全覆盖监测
自2018年起,由江门市河长办与生态环境局合作,推动跨县界河湖监测工作。共设150个监测断面,每月向河长办报告,并向各政府和领导小组通报排名。此外,每个市(区)还设置854个跨镇监测断面,全覆盖实现。
二、破解难题厘清责任分配
针对区域共治难点问题,江门提出上下游左右岸评价办法,以合理区分各自的污染影响。对于不达标水体,将扣除上游影响后重新评价,为明确上下游左右岸责任。
三、碰硬较真实施问责机制
在基础上的基础上,江门出台《河长制考核奖惩方案》,以四种方式进行问责,如预警提示至约谈、“一票否决”。2020年已发出预警函109次,对19人进行批评,对5人进行约谈。结合年度述职,将防治攻坚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加强督促。
四、科学考评创新指标体系
除了达标情况,还注重改善趋势,将污染指数改善率作为重要指标。在通报中重点评分排名。在工作方案中,将改善作为必要条件,对劣V类无改善或排名前3位的断面负责问责,不挫伤积极性。
五、奖惩并举激励机制建设
既强化问责也引入激励机制,对前五名改善突出的县级责任河长予表扬,加分对前三名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县加分,并在专项资金中安排奖励,以提升积极性主动性。此举有效提升了各级河长对防治攻坚战的投入力度,全市优良数量增加29%,劣Ⅴ类数量减少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