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江门市全面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在跨县界和跨镇界全面设置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断面,每月对水质进行排名通报,并创新建立问责奖惩机制,倒逼各级河长认真履职。2020年,江门市12条黑臭水体完成整治100%,全市水环境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部门联动推进全覆盖监测
自2018年起,由江门市河长办与生态环境局协作,加强跨县界河湖的监测预警工作。共设150个断面,每月向市级河长报告并向各地政府及领导小组通报排名。同时,各区也在跨镇界设置854个断面实现全覆盖。
二、破解难题确立责任分配
针对区域共治难题,江门提出创新办法,对上下游和左右岸的评价办法进行合理区分,不仅考虑交接情况,还评估左右岸流域面积和污染源分布,以明确责任。杜绝推诿现象,使每个环节都能积极履行任务。
三、碰硬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除了监测预警外,还出台了《考核奖惩方案》,通过四种方式追究不达标责任人,如“一票否决”。2020年已发出109份预警函,对19人次进行批评,并约谈5名责任人,将改善情况作为述职内容分析原因查找问题。
四、科学考评完善指标体系
除了达标率外,更注重较同期趋势是否有改善,将综合污染指数改善率作为重要指标。在考核中结合排名前3位的县加分,为年度优良 水体提供激励,同时安排专项资金给排名前3位的县用于奖励辖内优秀镇村。
五、奖惩并举激发积极性
同时实施激励措施,对达标且排前5位的断面负责人员表扬,加分给年度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县,并在潭江保护基金中为排名前3位的县提供资金支持。这样的双重手段有效提升了每一级别河长对于防治攻坚战的主动性,从而促进了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