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第二批):绿色产业引领可持续发展之风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通知》(冀环大气函[2019]1055号)要求,现将唐山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第二批)的公示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期限为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5日。
公众在此期间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2311432
邮箱:tshbdqb@126.com
本次公示内容包括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保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重点出口企业生产保障等多个方面,涵盖了多个行业和领域。这些企业和项目不仅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还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敬请广大公众对上述信息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为打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