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投融资是为了动员全社会资金更好地响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气候变化领域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海口入选首批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是重要任务之一。2023年海口市出台的《海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也明确指出,要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以及差异化监管的手段,制定气候投融资发展扶持政策。 但由于专业知识匮乏、投资经验有限和投资回报期长等原因,金融机构投资气候友好型技术和项目的意愿和主动性不高。笔者认为,海口应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战略定位,积极探索多元化气候投融资模式,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美丽海口、创建碳中和先行区注入金融“活水”。 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构建集绿色信用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企业项目评级等为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响应和支持气候投融资工作的积极性,通过绿色债券、绿色股权、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等多种金融工具,引导资金流向低碳、环保、可持续的项目和企业。 探索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通过编制《海口市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库入库指南》《海口市应对气候变化项目评价标准》等文件,明确入库项目标准。结合海口实际,可以重点围绕可降解塑料制品、可再生能源、低碳农业、高新技术、低碳服务等领域开展。项目库的发布,有利于金融机构在后续服务相关企业时更聚焦、更有的放矢。 探索建立企业金融碳账户。实行综合利率与碳排放量相挂钩,实现金融支持碳减排可量化、可核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例如,可推出“碳效贷”等特色碳金融产品,对规上工业企业实施“碳效码”评价,按照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企业从高到低分为若干等级,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获得无废企业、绿色工厂、零碳工厂等称号的企业或从事环境污染治理的企业可获得较高级别的 “碳效码”,金融机构给予其优惠信贷额度可适当扩大,相关利率较正常项目也可有所降低。 探索推广绿色保险,缓释气候风险。建议创新农业灾害保险机制,明确因暴雨、台风、高温等气候灾害造成损失的赔偿情形,构建集气温、降水量、风力等指标于一体的气象指数,推出荔枝、莲雾、胡椒、石斛、凤梨等特色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实现“指数化”快捷定损。建立风险分担和赔付机制,通过气候保险向因气候变化造成农产品产量损失的农业生产者提供经济赔付,减轻气候灾害对农业产业链的冲击。 探索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建议在美兰机场、新海港等碳排放量规模较大的交通港口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企业财务资本结构。通过绿色债券融资控制利息支出,有效降低企业财务压力,增加经济效益。同时,通过绿色债券融资可以增加资金流向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提高企业社会形象和声誉,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探索建设全生命周期融资支持体系。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差异化的扶持政策。例如,针对起步期的小微企业,探索推出绿色金融专属担保产品,筹办针对初创期企业的创投会;针对扩张期的企业,举办政银企对接会;针对成熟期的大型企业,推动其与金融机构开展全方面合作。同时,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的独特优势,制定引进境内外资金的便利制度,赴港发行离岸绿色债券。全面开展“碳共识”“碳招商”“碳创新”等行动,推进碳金融集聚区建设目标与气候投融资试点有机融合。 作者单位:海南省海口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