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中

11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内容显示,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的总体要求,并对评估资料数据收集与调研、行业发展分析及评估重点问题识别、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标准实施绩效评估、标准技术内容适用性评估要求、评估结论等提出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可参照执行。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的主要技术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数据收集与调研,行业发展分析与评估重点问题识别,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标准体系协调性分析、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评估、排放管理控制要求执行情况评估、标准实施突出环境管理问题分析)、标准实施绩效评估(技术经济效益评估、环境社会效益评估)和标准技术内容适用性评估、评估结论等。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环境保》,规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我部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司 陈婧 电话:(010)65645279 邮箱:biaozhu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