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以下要点: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控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淘汰一批燃煤工业炉窑。
开展污染深度治理:分行业明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有组织排放指标、无组织排放要求,明确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要求。全面加强污染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建设。
加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结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制定涉工業爐爐類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的綜合整治方案,同步推進区域環境綜合整治和企業升級改造。
配套政策措施:对于完成工業爐爐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企業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根据污染排放績效水平實行差異化管理、稅收優惠待遇、差別化電價、財政資金獎勵、小額貸款融資支持等。
完善工業爐爐大氣污染綜合管理體系,以到2020年為目標,全覆蓋各類工業爐爐進行達標排放,并實現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總量下降,以及控制二氧化碳總量,並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與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