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史,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在21日的报告中提到,2013年与2010年相比,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了9.03%,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了10.68%。在“十二五”规划期间的前三年(2011年至2013年),我们累计节能约为3.5亿吨标准煤,这相当于减少了8.4亿吨二氧化碳排放。
据我所知,“十二五”期间,我们遏制了一些盲目增加产能的行业,并严格控制能源评估、环保审查以及土地使用审批。在此过程中,我们核减了约2000万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费量,并且对103个项目进行了不予环评审批。此外,我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共关停小火电机组1800万千瓦,以及预计淘汰落后产能炼铁4533万吨、炼钢4564万吨、水泥4.87亿吨和平板玻璃11147万重箱。
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许多挑战和问题。我认为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将非常艰巨,而且形势十分严峻。有些单位和地方对于节能减排工作重视不足,而部分指标完成进度也出现滞后。我们的发展方式依然较为粗放,同时政策机制还有待完善。此外,由于环境质量状况并不乐观,我们必须采取更多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在“十二五”的六项约束性指标中,我发现单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只完成了五年的总任务的54%和20%,这与60%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如果要实现“十二五”目标,那么后两年的单位GDP需每年至少降低3.9%以上,而氮氧化物排放量需每年至少下降4.2%以上,这远高于前三年平均水平。此外,还有一些地区因能源消耗强度大幅上升而拖慢整个国家节能减排工作。
为了推动这一进程,我提出将节能减排作为向环境污染宣战的一种有力手段。我坚持使用“铁规”或“铁腕”的方法来推行节能减排,并通过设定目标责任制、问责制以及控制能源消费增量等多种措施来确保我们能够实现所有约束性指标。同时,我还计划在关键领域重点推动节能减排,加强激励机制并鼓励全民参与,以确保我们能够顺利达到“十二-five”的目标。(记者 江国成 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