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江门市全面发挥河长制作用,在跨县、跨镇界设立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断面,每月对水质进行排名通报,创新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不断强化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2020年,江门市12条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100%,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均达百分之百优良;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全市环境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部门协同推进,全域覆盖监测预警
自2018年起,由江门市河长办与生态环境局共同推进跨县界河湖管理工作。共设置150个监测断面,每月向市级报告,并向各地政府及领导小组通报排名。此外,每个区也设立854个监测断面,实现了全域覆盖。
二、破解难题,加强上下游责任划分
针对跨界区域共治难题,江门市提出评价办法,对上下游交接情况和左右岸污染现状进行合理区分。明确了每方的责任,让无端推诿成为过去,而是促成了区域协调共治。
三、严格考核,以问责激励担当
基于监测预警与通报基础上,江门出台《河长制考核奖惩方案》以四种方式追究不力负责人的责任:预警提示至严格问责。2020年已发出109次预警函,对19人进行批评约谈,并在年度述职中将改善作为重要内容。
四、科学评价,加强综合改善趋势考虑
除了达标情况,还注重相比前期是否有改善趋势,将污染指数改善率作为指标。在通报中重点评估每项断面的变化,并将其作为问责条件之一,以确保持续改善而非单次突破。
五、奖惩并施,全员参与激励机制建设
同时搭配激励措施,与问责并行,用表彰鼓励那些成绩显著提升的地区或人员,同时在资金支持中给予前三名地区加分和奖金,以此来激发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这些措施,全城居民可享受更清洁的生活空间,为城市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