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江门市全面发挥河长制作用,在跨县、跨镇界设立监测断面,每月通报排名,创新考核问责机制,倒逼各级部门认真履职。2020年,江门市12条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100%,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均达标;县级以上饮用水源稳定达标,全市水环境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部门联动确保全覆盖
自2018年起,由江门市河长办与生态环境局协作推进河湖跨县界监测预警工作。共设150个断面,每月向市河长办提供数据,以排名促进责任落实。各市区也设置854个断面,实现全覆盖。
二、破解难题厘清责任分配
针对区域共治难题,提出上下游左右岸评价办法,便于合理区分每方的污染比重和责任。在左右岸流域面积和污染分布基础上确定比例,加强责任归属。
三、碰硬较真建立问责机制
出台《河长制考核奖惩方案》,以预警提示至严格问责四种方式追究不达标责任人,以严格措施保障任务落实。2020年,对109名负责人发出预警函,对19名负责人进行批评,并对5名进行约谈,将防治攻坚情况作为述职重要内容。
四、科学考评创新指标体系
除了达标情况外,更注重改善趋势,将综合污染指数改善率作为重要指标。在考核中,不仅关注是否达标,还要看同比改善情况,为激励提供依据。在未达到标准时,如果综合污染指数改善率低且排名前3位,则予以问责。
五、奖惩并举激励制度建设
在加强问责的同时,也实施激励政策,如通报表扬前五位的责任人,加分给年度排名前三位的县,并在潭江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此举有效提升了各级河长对于防治攻坚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优良水体数量连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