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江门市全面发挥河长制作用,在跨县、跨镇界设立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断面,每月对水质进行排名通报,创新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不断强化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2020年,江门市12条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100%,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均达百分之百优良;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全市环境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部门协同推进,全域覆盖监测预警
自2018年起,由江门市河长办与生态环境局共同推动跨县界河湖管理工作。共设150个监测断面,每月向市级报告,并向各地政府及领导小组通报排名。此外,每个区也设置了854个监测断面,实现了全域覆盖。
二、破解难题,加强上下游责任划分
针对跨界区域共治难题,江门市提出创新方案,将根据上下游交接情况和左右岸污染分布合理评定每方的责任。对于不达标的断面,将扣除上游污染影响后重新评价,以明确责任并避免推诿现象。
三、碰硬问责,加强考核执行力度
在基础设施完善后,江门出台《河长制考核奖惩方案》,以四种方式逐步递增问责力度,对不履职或未能改善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责。2020年已发出预警函109次,对19名负责人进行批评,并约谈5名负责人员,使其述职时将改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四、新指标引领,更科学更精准考核
除了是否达标外,还注重较同期趋势是否有改善。在通报中重点评估每个地区的综合污染指数改善情况,并将此作为关键指标之一,以促使持续改进。
五、激励并举,让正当努力得到回报
同时还建立激励机制,对于成绩显著提升者予以表彰加分,而对于年度排名前三位的县区,则在资金中安排额外奖励,以鼓励更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去。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压缩了不合格行为,还激发了更多正能量,为持续改善提供动力。在过去三年里,全市优良水体数量增加29%,劣Ⅴ类减少20.6%等成果得到了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