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江门市全面发挥河长制作用,在跨县、跨镇界设立河长制水质监测预警断面,每月对水质进行排名通报,创新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不断强化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2020年,江门市12条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100%,全市9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到优良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稳定达标,全市环境质量创历史新高。
一、部门协同推进全覆盖监测
2018年起,由江门市河长办与生态环境局联合推动跨县界河长制工作。共设置150个监测断面,每月向市河长办报告,向各区政府及领导小组通报排名。此外,还在每个地区设置854个跨镇界监测点实现全覆盖。
二、破解难题确立责任分配
针对上下游和左右岸的考核问题,江门提出创新性评价办法,将影响情况考虑在内,并根据流域面积和污染分布确定左右岸比例。这种方法清晰了责任分担,让上下游、左右岸更有效地共同治理。
三、高压问责机制实施
江门出台《河长制奖惩方案》,通过预警提示至严格问责四种手段追究不达标责任人。2020年已发出预警函109次,对19名县镇负责人进行批评,对5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防治任务融入年度述职内容,加强集体评议。
四、新指标引领持续改善
除了达标情况之外,更注重相比前期是否有改善趋势,将综合污染指数改善率作为重要指标。在考核中,将不仅关注是否达标,还关注整个过程中的改善状况,以此激励 河長积极行动并提升服务水平。
五、奖惩并行激励制度完善
既有问责也有奖励措施,比如对优秀表现的计入加分,以及通过资金补贴来鼓励地方政府和社区提高环境保护能力。此举有效提升了各级官员对于维护良好水环境的积极性,为持续改善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