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会近日讨论通过《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到2017年,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2012年要下降15%以上。 《意见》共3项42条,结合《甘肃省环境管理责任规定》,每一条具体措施和要求后均注明了负责部门和配合部门,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企业。 《意见》明确,重点实施以燃煤小锅炉整治、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扬尘综合整治、燃油品质提升、清洁能源推广等为主要内容的八大重点工程,加速推进“出城入园”项目实施。据了解,兰州市将责令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对3次发出整改通知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列入施工“黑名单”。 健全价格税收政策,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这些都是《意见》提出的依靠市场调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 《意见》出台后,甘肃省级财政大气污染治理预算资金将由1.5亿元增加到3亿元,以“以奖代补”方式,对八大重点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