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环保考核要与百姓感受紧密相关防止环境破坏行为如乱倒垃圾在社会场景中发生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氣污染应当以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為目標,並規定了地方政府對辖区空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订工作,您如何评价?

潘岳:新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空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大律,已較好地體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合理構建了空氣污染防治的制度體系。

从空氣改善の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

记者:您认为在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方面,应该有哪些新的思路和突破?

潘岳:修訂過程中,不少環保專業人士認為目前排放總量下降但環境質量未能有效提升,因此考核應該更注重總量減排與百姓感受直接掛勾。這正是這個法律修改所要達到的目的。

首先,要從可見成果倒推環保工作重點,而不是僅限於某幾個指標或企業。此外,也要兼顧到各種形式和來源上的控制,這包括不僅要控制固定來源,如工業企業,还需加強流動來源如機動車船,以及農業面源等非固定來源上面的管理力度,以全面遏制各種形式和程度的大氣汙濁問題。此外還應該將環保考核與百姓感受緊密聯繫,使其成為衡量我們努力成效的一項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