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要和百姓感受挂钩促进社会共建共享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気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訂工作,您如何評價?

潘岳:新 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大律 律,已較好地體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的現狀,合理構建 了 大氣 污 染 防 治 的 制 度 系 統。

從 大 氣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點

记者:您認為在改善 大 氣 環 境 質 量 方 面 , 應該 有 哪 些 新 思 路、新 突 破?

潘岳:修 法 过 程 中 , 許 多 环 保 專 業 人 士 認 為 目 前 污 染 物 排 放 總 額 下 降,但 環境 質 量 改 善 不 明 显,這 是 正 確 的。 新 大 气 法 已 經 吸納 了 這 些 意 見。

環 境 質 量 的 改 善 是 检 鑑 环 保 工 作 的 唯 一 標 準,環保 部 門 应 完 善 思 路,更進一步完善方法,以直接回應公眾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與百姓感受直接掛鉤。在今後的大氣污染防治中,我們將會更加注重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一要既要抓重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pollutants。我们必须从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而不僅局限於部分工業和企業的一兩個指標。而不是只關注某幾項指標,不管這樣能否真正提高我們的大氣質量。

其次,一要既要抓区域总排放减少,更要抓单体排放达标。目前企業單位排放超標情況非常普遍,如果企業達到了排放標準,但地區仍然超標,那麼就必須實行總體控制,即使是達標也不能讓空氣質量下降。如果一個區域整體達到國家或區域規定的標準,那麼即使單個企業或者單元未達到標準,也不影響整個區域或城市能夠達到更好的空間品質要求。但如果每個人都只盲目追求自己的利益,不顧造成整體環境問題,那麼這樣的情況是不恰當且不可取的。

最后,一要既要抓固定源,又要抓非固定源。除了控制工業企業等固定的源頭外,对於機動車船等流動源和農業面源也必需嚴格控制其排放物減少。此外還包括其他可能導致空氣汙濁的地方,比如燃燒廢棄物、道路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等,都需要加強管理和監控,以減少對空調度過大的負擔。此舉不僅可以有效提升居民生活品質,也能促進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風尚。我們希望社會各界不僅關注《水資源管理條例》的制定,更應關心今後土壤、水土保持、森林草原火災預警通報系統以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相關法律規章的一般性修改,這樣才能全面地保障我們的地球家園安全健康而又可持续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