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気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訂工作,您如何評價?
潘岳:新 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大律例,已較好地體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的現狀,合理構建 了 大氣 污染 防 治 的 制 度 系 統。
从生態優先倒推環保工作重点
记者:您認為在改善空氣質量方面,有哪些新的思路和突破?
潘岳:修 法過程中,我們從生態優先倒推環保工作重點。在過去,我們主要關注的是總量減排,但現在我們要更注重的是環境質量。我們希望通過控制各種不同類型和來源的大氣污染物,以達到提高空間整潔度、保障居民健康生活品質的一般目標。
記錄下這樣一個新的精神指引:
一個不僅僅是降低總排放而已,更要讓我們能夠直接看到空氣品質得到提升。
不能只聚焦於某幾個特定的指標,而應該全面考慮所有影響空調品質因素。
我們也將強化非固定源排放控制,比如交通工具和農業活動,這些都是不可忽視的情況。
因此,在未來的大氣汙濁預制任務中,我們將更加注重執行力度,不斷完善政策措施,用行動證明我們對於清潔藍天愿景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