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话中,记者询问了关于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亮点以及它将如何推动大气污染物的全方位防控。潘岳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表示,这部法律在抓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主线上做出了突破,为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他强调,新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并且设立了对省级政府进行考核的机制,以确保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针对此次修订工作,潘岳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这部法律顺应了公众对于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并且体现了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同时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当被问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可能有的新思路和突破时,潘岳提出了几点看法。他建议,不仅要关注重点污染物,还要考虑其他类型的污染物。在环保工作中,要从提高区域整体空气质量出发来确定重点,而不是单纯依赖某些行业或企业指标。此外,他还强调,在控制固定源排放之余,也必须加强非固定源如机动车船和农业面源等方面的减排管理。
最后,潘岳呼吁社会各界不仅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更应该关注未来的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立法工作,以及这些法律后续实施的情况。即使有最好的政策,如果没有有效执行,那么它们也无法真正起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