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氣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並規定了地方政府對辖区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对省级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订工作,您如何评价?
潘岳:新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法律,已較好地體現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合理構建了一套關於空氣污染控制和管理的大政方針。
从环保工作重点倒推到应有的努力方向
记者:您认为在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方面,有哪些新的思路和突破?
潘岳:修法過程中,我們認識到当前虽然總排放量逐步下降,但空調系統整体效果不佳,這是由於我們過去主要考慮的是總排放數字,而忽略了一般人民生活中的感受。因此,在新的《天然資源保護與復育條例》中,我們將強化公眾參與機制,使環保政策更加貼近民心民意。
我们還將從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
一是既要控制重点工业企业,也要关注其他行业和个人。我们需要从提高整体环境质量出发,不仅关注某个行业或企业,更应该全面考虑所有可能影响空調系统健康运行因素。
二是既要控制总排放数量,还要确保每个生产厂家都能达到一定标准。即使一个地区总排放减少,如果没有单个生产单位严格遵守环保标准,那么整个区域仍旧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净化。
三是既要监管固定来源,也要加强非固定来源管理。在工业企业外,我们还需注意农田喷洒、汽车尾gas以及其他移动源等非固定的资源所产生的问题,以此来更全面地解决问题。
希望社会各界不僅關注《天然資源保護與復育條例》的修改,也該關注今後水土壤等其他領域相關法律或規章制度的一致性与完備;不僅關注立法人員也該關注這些建立後來如何被執行。此外,這份決策還旨在建立一個清晰可預見且透明度高的情況,以便讓大家都能清楚知道自己的角色並積極貢獻自己的一份力來共同維護我們美麗的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