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话中,记者询问了关于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亮点以及它将如何推动大气污染物的全方位防控。潘岳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表示,这部法律的核心是抓住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目标,并为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他强调,新的法律规定明确提出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以及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进行考核等制度措施。
对于这次修订工作,潘岳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这项立法不仅顺应了公众对于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而且体现了当前环保实际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从而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在谈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潘岳提出了一些新思路和突破。首先,他强调要既关注重点污染物,也要关注其他类型的污染物,要从改善环境质量出发来确定环保工作重点,而不是局限于某些行业或企业的一两个指标。此外,还要既控制总量减排,又确保每个排放点达标;同时,对于固定源、非固定源和流动源等多种来源都必须实施严格控制,以实现全面减排。
最后,潘岳呼吁社会各界不仅关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更应该关注今后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立法工作,以及这些法律在未来执行中的效果,因为再好的政策,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就无法真正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