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気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訂工作,您如何評價?
潘岳:新 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大律 律,已較好地體現 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的現狀,合理構建 了 大氣 污染 防 治 的 制 度 系 統。
從 大 氣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點
记者:您認為在改善 大 氣 環 境 質 量 方 面 , 應該 有 哪 些 新 思 路、新 突 破?
潘岳:修 法 过 程 中 , 許 多 环 保 專 業 人 士 認 為 目 前 污 染 物 排 放 總 額 下 降,但 環境 質 量 改 善 不 明 显,這 是 正 確 的。 新 大 气 法 已 經 吸納 了 這 些 意 見。
環 境 質 量 的 改 善 是 检 鑑 环 保 工 作 的 唯 一 標 準,環保 部 門 应 完 善 思 路,更進一步完善方法,以直接回應公眾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與百姓感受直接掛鉤。在今後的大氣污染防治中,我們將更加注重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既要抓重点排放物,也要抓其他排放物。要從質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而不局限於部分工業和企業的一兩個指標。二是既要抓總排放減少,更要抓單位排放達標。目前企業排放超標相當普遍,如果企業達到標準而區域仍然超標,那麼就應該進行總體控制。此外,在執行過程中還需加強第三方監測機構作用,以提高執行力度和透明度。三是既要抓固定源,也要抓非固定源。不僅控制工業企業等固定源外,对於汽車、船舶等流動源以及農業面源也需嚴格控制其汙水減少。
希望社會各界不僅關注《空氣汚濁預制(修改)條例》的修訂,也必須關注未來水土壤汙濁預制(修改)條例的制定;不僅關注立法人權利,也必須關注法律人權保障措施再好的法律,只能通過有效執行才能發揮最大的效用。如果只有一個好的政策或法律,並沒有落實到最後,這樣就無異於白紙黑字罷免。我們希望所有相關領域都能夠共同努力,使這項重要任務得到完成。我們不能讓任何一個小問題阻礙我們走向更美好的未來。但我相信,在我們每個人共同努力下,我們一定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