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気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訂工作,您如何評價?
潘岳:新 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大律例,已較好地體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的現狀,合理構建 了 大氣 污染 防治 的 制度 系統。
從 大 氣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點
記者:您認為在改善 大 氣 環 境 質 量 方 面 , 應該 有 哪些 新 思 路、新 突 破?
潘岳:修 法 过 程 中,很多環保專業人士認為目前排放總量下降,但環境質量改善不明顯,這是一個正確的看法。這就要讓環保考核與百姓感受直接掛鉤,使其成為檢驗環保工作成效的一個重要標準。
一個方面是在於既要抓重點污染物,也要抓其他非重點但影響嚴重的小宗項目;另外一個方面是在於既要控制總量減排,又要關注每一次單一企業或單位超標的情況;再來就是既要控制固定源(如工業企業),也不能忽視非固定源(如農業面源和交通工具)的問題。只有這樣,可以全面有效地解決空氣品質問題。
希望社會各界不僅關注《大的氧行政管理條例》的修改,也能關注未來水和土壤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不僅關注立法人事,更應該關注法律執行情況,再好的法律,如果執行不力,就難以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