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环保考核要与百姓感受相结合通过实际案例推动社会环境保护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 气法中明确提及“大 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気法明确提出,防治大 气污染应当以改善 大 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 大 气环境质量负责、 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订工作,您如何评价?

潘岳:新 大 气 法立法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 大 气 污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重 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大律,已较好地体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合理构建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大气污染 防 治 制 度 体 系。

从 大 气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点

记者:您认为在改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方 面 应 当 有 哪 些 新 思 路、新 突 破?

潘岳:修 法 过 程 中,很多环保专业人士认为当前排放总量下降但却未能带来相应的大规模环境质量提升,他们提出考核应该从改善能力出发,而不仅仅是减排指标。这些观点得到了我们深刻考虑和采纳。

让环保考核与百姓感受直接挂钩

为了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对于空气净化情况的心声,我们希望能够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

首先,要既要抓重点,也要抓其他非重点行业和企业,因为现在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于缺乏监管而成为不稳定的尾巴,让他们也参与到清洁生产中来;其次,要既要控制总量,还要关注每一个具体排放源,不再忽视那些看似遥远但实际影响很大的细节;最后,也许还需探索一种新的方法,比如建立一个第三方平台,让公众能够直接参与到监测过程中,与政府部门共同监督,以此提高整个系统运行效率。

这就是我对于未来环保工作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