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环保考核要与百姓感受相结合推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论文深入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気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訂工作,您如何評價?

潘岳:新大的氣法律制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一個法律已較好地體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切情況,合理構建了一個大的氣調查研究系統。

从空氣品質改進倒推環保工作重點

記者:您認為在改善空氣品質方面,您認為應該有一些新的思路和新的突破?

潘岳:修正過程中,一些專業人士指出目前雖然總排放量下降,但生態環境仍未顯著改變,這是一個問題。這份立法決策最終吸納了解決方案。

生態狀況是檢驗環保成效唯一標準;環保機構應該完善思路、提高方法直接回應民眾期待讓環保考核與百姓感受直接掛鉤。

一個是既要關注主要汙染物也要關注其他汙染物;我們從生態狀況需求倒推环保工作重點,而不是只集中於幾個特定的企業或兩三項指標上。此外,也要同時控制區域總排放以及單位排放達標。如果企業達標而區域卻不達標,那麼就需要進行總排放控制。此外,不僅要控制固定源還要控制非固定源;除了工業企業等固定的源頭外,对于流動車船等農業面源也需嚴格限制其減少排放物。我們希望社會各界不僅關注於修改和通過相關立法,更重要的是關注後續水土壤保護規範制定和執行再好的政策都在於執行力度。在執行過程中,我們將繼續加強監管力度,並且鼓勵更多公民參與到這場行動中來,以共同維護我們美麗的地球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