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环保考核要与百姓感受紧密相关中以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在社会实践中发挥作用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氣污染应当以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為目標,並規定了地方政府對辖区空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订工作,您如何评价?

潘岳:新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空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現實需要的大律,已較好地體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合理構建了空氣污染防治的制度體系。

从空氣改善の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

记者:您认为在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方面,应该有哪些新的思路和突破?

潘岳:修法過程中,不少環保專業人士認為目前排放總量下降但環境質量未能有效提升,因此考核的是總排放減少,而非直接與百姓感受掛鉤,這種方式便於公眾監督。但這也意味著我們需要從更廣泛層面去考慮問題,比如不僅要關注主要汙染物還要關注其他可能造成問題的小因素。

另外,我們也需重新思考如何將固定源控制與非固定源控制相結合。既要抓住工業企業等固定的排放來源,也不能忽視移動性源頭,如機動車船以及農業面源,因為這些都會產生一定程度上的汙染。只有這樣才可能真正達到全面性的汙水管理效果。

希望社會各界不僅關注《藍天白云》的修改,也要關注未來水和土壤汙害預防和控制相關法律草案;不僅關注立法人事,也要關心法律執行再好的條例,最重要的是其執行力度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