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话中,记者询问了关于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亮点以及它将如何推动大气污染物的全方位防控。潘岳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表示,这部法律在抓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主线上做出了突破,为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他强调,新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并且设立了对省级政府进行考核的机制,以确保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针对此次修订工作,潘岳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这部法律顺应了公众对于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并且体现了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同时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当被问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可能有的新思路和突破时,潘岳提出了几点看法。他建议环保部门应该完善思路和方法,将环保考核与百姓感受直接挂钩。首先,要从改善环境质量出发倒推环保工作重点,不仅要关注几个行业或企业的一两个指标,还要全面考虑所有排放物质。其次,要既控制总量减排,也要保证每个排放源达标。如果一个地区虽然有许多企业达到了排放标准,但仍然无法满足空气质量要求,那么就需要实施总量控制措施。此外,还需加强固定源、非固定源两方面的大气污染物减排管理。
最后,潘岳呼吁社会各界不仅关注《大気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还应该关注今后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以及这些法律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因为再好的政策,只有良好的执行效果才能真正产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