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気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訂工作,您如何評價?
潘岳:新 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大律例,已較好地體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的現狀,合理構建 了 大氣 污 染 防 治 的 制 度 系 統。
从 大 气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点
记者:您認為,在 改 善 大 气 環 境 質 量 方 面 , 應 該 有 哪 些 新 思 路、新 突 破?
潘岳: 修 法 過 程 中,我們很多環保專業人士認為目前排放總量下降但環境質量改善不明顯,這是一個正確的情況。新的《 대기 오염 방지법 》 已经吸納這些意見。
环保部门应完善思路、改进方法直接回应公众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与百姓感受直接挂钩。一是既要抓重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污染物。二是既要抓区域总量减排,更要抓点源排放达标。三是既要抓固定源,也要抓非固定源。除了控制工业企业等固定源外,对于机动车船等流动源和农业面源也要严格控制其排放。此外,还希望社会各界关注今后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过程,不仅关注立法,更关注法律执行效果,再好的政策,如果没有有效执行,就无法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