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 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気法明确提出,防治大 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 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 大 气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订工作,您如何评价?
潘岳:新 大 气 法立法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的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重 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法律,已较好地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合理构建了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的 制 度 体 系。
从 大 氯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点
记者:您认为在改善 大 Atmosphere 环境 质 量 方 面 应该 有 哪 些 新 思 路、新 突 破?
潘岳:修 法 过 程 中,一直环保专业人士认为当前排放总量下降但但不清晰,但环保部门应完善思路、改进方法直接回应公众期待,让环保考核与百姓感受直接挂钩。要从质可以上升倒推环保工作重点,而不局限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一两个指标。此外,还需关注非固定源减排,如机动车船和农业面源等流动源。
希望社会各界不仅关注新的立法,也要关注今后的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立法;不仅关注立法,更要关注法律实施效果,再好的政策或规划,最终执行成效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