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访潘岳环保考核要与百姓感受紧密相连推动社会环境保护主题活动落地生根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记者近日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

合理构建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记者: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哪些亮点?

潘岳:新大气法抓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気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是最大亮点。新大 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気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気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氣環境質量負責、環境保護部對省級政府實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记者:对此次修訂工作,您如何評價?

潘岳:新 大氣法立法順應了公眾對改善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明確了新時期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一部符合當前環保實際需要的大律例,已較好地體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的現狀,合理構建 了 大氣 污染 防 治 的 制 度 系 統。

从 大 氣 改 善 的 需 要 倒 推 环 保 工 作 重 點

记者:您認為在 改 善 大 氣 環 境 質 量 方 面 , 應 該 有 哪 些 新 思 路、新 突 破?

潘岳: 修 法 過 程 中,我們很多環保專業人士認為目前 污 染 物 排 放 總 額 下 降,但 環境 質 量 改 善 不 明 显,這 是 正 確 的。這樣的一種考核就能讓環保部门更直接地回應公众期待,让环保考核与百姓感受直接挂钩。

一是既要抓重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pollutants。二是既要抓区域总量减排,更要抓点源排放达标。三是既要抓固定源,也要抓非固定源。此外,还应完善思路、改进方法,从质效并进入实际行动转变,将环保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环保成果。

希望社会各界不仅关注我们刚刚完成的大气环境保护立法,也关注今后水和土壤等其他领域环保立法;不仅关注立法,更关注这些法律在实施中的效果,再好的法律,如果执行不力,最终还是难以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