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范围内共有20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对地下水的质量监测工作,其中设立了4896个监测点,包括1000个国家级监测点。从统计数据来看,那一年大约10.8%的监测点水质达到优良标准,25.9%的水质属于良好水平,而较差和极差水质各占45.4%和16.1%,分别是较好的1.8%。主要超标指标包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氨氮)、氟化物以及硫酸盐等,这些超标现象在部分地区中尤为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砷、铅、六价铬及镉等重金属超标的情况。此外,在195个城市中,有4501个持久监测设施被部署用于追踪地下水质量变化情况。在这些持续观察中的65.3%显示了稳定的趋势,而另外16.7%则表明着改善,但18%却反映出了恶化。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的地下水取样点分布在北方17个省份平原区,这些区域因其高强度的人口与经济活动而面临严重污染问题。由于浅层地下水更容易受到地面或土壤污染物下渗影响,因此它们普遍表现出较差的评价结果。在2071处取样地点进行评估后发现,只有0.5%满足优良标准,其次是14.7%,没有一个达到“较好”的标准,而48.9%,35,9%, 分别表示“较差”和“极差”。
除了少数几种因素可能由自然背景造成之外,如总硬度、高锰量、高铁含量以及低于安全阈值的大部分人群所接受的一氧化二 氧气体含量,“三氮”污染仍然显著存在,并且某些地区还遭受到了重金属及其毒性有机化学品污染。
最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辽宁这几个典型农业生产区内共计1857处采样点进行检测后发现,该地区平均每升 groundwater 中含有的硝酸盐浓度为10·9毫克。而不同类型农田利用(如蔬菜花卉棉花粮食果树)所对应的地下 水硝酸盐均衡含量分别为15·6 12·8 9·7 6·1毫克/升。这意味着所有类型都符合《GB/T14848-93》第三类标准,即适合作为集中生活饮用或工业用途使用。但实际上这种情况并未得到充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