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20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活动,共设立了4902个监测点,其中国家级监测点达到1010个。根据检测结果,优良水质占比为11.3%,良好水质占比为24.5%,较好水质占比为1.9%,较差水质占比为43.6%,极差水质占比为17.7%。超标项目主要包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氨氮)、氟化物、硫酸盐等,以及部分地区的砷、铅、六价铬和镉超标现象。
有连续记录的监测站点数量达到了4538个,分布在196个城市中。其中,有65.6%的站点显示出稳定或改善趋势,而18.1%的站点表现出了恶化趋势。
2014年,在北方18省区平原区域内进行了流域地下水质量监测,这些区域是地下水开发利用最广泛且污染最严重的地方。浅层地下水是主要对象,它们更容易受到地面或土壤中的污染物下渗影响,因此整体评估结果偏向不佳。在2073处取样地点中,只有0.4%满足优良标准,其次是14.9%达到良好标准,但无一符合较好的标准;48.5%位于较差水平,而35.7%则属于极差类别。此外,“三氮”污染问题尤其突出,一些地区还存在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风险。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辽宁典型农业种植区共计1892处取样地点的数据显示,平均硝酸盐含量约为10mg/L。在蔬菜种植区,该值最高,为15mg/L;其次是在其他农田利用类型,如花卉棉花等,以12mg/L计;粮食作物种植区平均含量略低于此,为9mg/L;而果树种植区则仅有的6mg/L。这表明所有采样点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规定之Ⅲ类限制值,是适合作为集中供给生活饮用及工业农业用途之潜在资源。而不同农田利用类型所对应的地下 水硝酸盐平均含量也各具特征,与相关使用要求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