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在2020年5月,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的环境保护部门共同努力,共监测了30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包括29个地表水水源地和1个地下水水源地。这些监测点分布于河流的上游100米处和湖库周边100米处,以确保取水过程中保持最高的清洁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为了保证饮用水质量,我们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对这些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在地表水方面,我们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来评估其污染水平。而对于地下water,我们则依据《地下water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进行单因子评价法。
三、评价结果
经过详尽的检测,本月所有30个集中式饮用water系统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达标率为100%。图 1 和表 1 展示了具体的情况,其中,29 个地表water系统全部符合要求,而其中4 个达到国家最高级别——Ⅰ类;19 个达到Ⅱ类;6 个达到Ⅲ类。至于地下water,则海口秀英Water厂三个抽取点都满足Ⅲ类标准,达标率也是一致的百分之百。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饮用water来源的地质监控,以确保每一位居民都能享受到纯净健康的生活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