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范围内共有20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地下水质量监测活动,共计设立4896个监测点,其中包括1000个国家级监测点。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优良水质的比例仅占10.8%,而较差和极差的比例分别为45.4%和16.1%。主要超标指标包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以及“三氮”等污染物,还有一些地区存在重金属如砷、铅、六价铬和镉超标现象。
在这次调查中,有4501个具有连续监测数据的点位分布在195个城市,其变化趋势分析显示,大约有65.3%的点位水质保持稳定,而另外18%的点位则出现了恶化趋势。
地下水取样主要集中在北方17省区平原区域,这些区域因其高强度的地下水开发利用而面临较严重的污染问题。浅层地下水更易受到地表或土壤中的污染影响,因此其整体质量普遍偏低。在2071处取样地点中,只有少量(0.5%)达到优良标准,大部分(48.9%)属于较差水平,而极差情况达到了35.9%,其中,“三氮”污染尤为严重,并且一些地区还发现了轻微到显著程度的重金属及有毒化学物质污染。
针对农业种植区特别是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中南地区,以及辽宁省的一些典型农业用地进行了详细分析,发现这些地区平均硝酸盐含量为10.9毫克/升。而不同农作物种植类型下的硝酸盐含量也有所不同,如蔬菜种植区最高达15.6毫克/升,而果树种植区最低只有6.1毫克/升。然而,在所有样本中硝酸盐均未超过《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限制,从而适用于作为生活饮用和工业使用等多种场合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