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在2020年5月,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的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全面的监测。共计有30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包括29个地表水水源地和1个地下水水源地。这些监测点分布于河流的上游100米处,以及湖库周边100米的区域。
二、监测项目
对于地表水,主要采样了23项基本化学参数、5项补充项目以及33项优选特定项目,总共61项;而对县级城市则进行了23项基本化学参数和5项补充项目,共28项。此外,对于湖库型还增加了叶绿素a和透明度的检测。而地下水则重点关注39种常规指标。
三、监测频次
每月都会对这3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测,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评价标准及方法
对于地表 水,我们使用《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来评估其质量,并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对剩余项目进行评分。而地下 水则参照《地下 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通过单因子评价法来判断其状况。
五、评价结果
本次调查显示,在所有30个饮用 水源中,没有一个未达标,因此达标率为100%。具体来说,29个 地表 水来源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其中4份达到Ⅰ类,占比13.8%,19份达到Ⅱ类,占比65.5%,6份达到Ⅲ类,占比20.7%。至于1个地下 水来源,也全部符合要求,有3组秀英车间分别达到了Ⅲ类水平,每组均实现了百分之百的合格率。这一结果展示出了海南省在维护人民健康方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