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范围内共有20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地下水质量监测活动,共计设立4896个监测点,其中包括1000个国家级监测点。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优良水质占比仅为10.8%,而较差和极差水质各自占据45.4%和16.1%的比例。主要超标项目包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以及“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氨氮)等,以及部分地区存在砷、铅、六价铬和镉等重金属超标。
在连续监测数据方面,有4501个监测点分布在195个城市中,其中65.3%呈现稳定趋势,16.7%呈现改善趋势,而18%则表现出恶化趋势。此外,这些数据显示北方17个省份平原区的地下水污染问题较为严重,浅层地下水更易受到地表或土壤污染影响,因此整体评价结果偏向较差。
针对农业种植区域,如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新乡以及辽宁的1857个取样点显示,其平均硝酸盐含量达到了10.9毫克/升,其中蔬菜种植区最高达到15.6毫克/升。尽管这些建筑标准未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Ⅰ类要求,但它们符合Ⅲ类标准,可以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及工农业用途。但是,这也反映了农田使用中的肥料管理问题需要进一步关注以避免环境污染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