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国某些地方所面临的“城市病”问题日益严重。近年来,不少地方开始转变发展模式,致力于创建生态城市。这一倡议虽然值得鼓励,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挑战。例如,对于生态城市这一概念理解偏狭,将其与“花园城市”、“绿色城市”等同视,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建设设下了障碍。真正的生态城市应注重循环利用,追求资源和能源高效化再生的循环系统,而不仅仅是环境美化。
规划上的分割也是当前生态城建面临的问题,这导致了对整个市区作为一个完整生态圈进行系统性规划建设的难度加大。此外,目前生态城建机制明显滞后,它依赖行政手段、政府和部分国企推进,没有充分激发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到这项投资巨大、任务艰巨的事业中来。
正处在快速城镇化浪潮中的我国,有着构建大量生态都市的大规模优势。《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强调了环境保护制度,为我们的行动提供了指南。在如何有效推动这场运动上,我们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深入挖掘标准体系,加紧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标准。我们应当以循环再生的理念为指导,将资源转换率作为约束指标,同时提升能源结构,优化能源使用,并将废弃物管理纳入长远目标中。
其次,要因地制宜地实施全面的系统规划,以确保协同发展。我们应该根据现有的法规修订并完善相关条例,以及发挥地方政府主导权,确立负责部门,并通过协调多方力量结合当地特点进行综合性的计划制定。
最后,要创新机制,以激发积极性。一方面,我们可以构建市场导向型建设机制,让市场决定哪些服务产品可完全市场化处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探索公共服务产品一体化模式,如水务、环保等领域,让具备能力者扩展服务范围。
总之,只有建立起政府引领、市场驱动的良好机制,这场创新的旅程才能更加顺畅。(作者系新奥集团董事局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