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建设需标准与创新并行探索世界上生态环境最优国家的物品典范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国某些地区所面临的“城市病”问题日益严重。近年来,不少地方已经提出转变城市发展模式,致力于创建生态城市。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数百个城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尽管城市管理者的理念发生了变化,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挑战。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生态城市内涵认识过于狭隘,将“花园城市”或“绿色城市”简单地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这种观点忽视了循环利用、资源化再生的重要性,以及社会、经济与自然之间良性循环的必要性。

当前最大的难题之一是规划各自为战,这导致了条块分割式的规划,使得无法将整个市区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圈进行系统性的规划和建设。这还引发了一些担忧,即现有的生态城建机制显著滞后。由于这是一项投资巨大、任务艰巨且长期工程的大型项目,大多数地方依靠行政手段推进,由政府和少数国企主导,而未能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其中。

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我们拥有构建大量生态城以后的“先机优势”。《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强调要保护环境,为此提供了清晰指导路径。我认为,要有效推动这一过程,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快研究并制定符合我国特色的标准;其次,因地制宜进行系统规划协同发展;第三,创新机制激发创新的动力。

首先,在开发上需注重深度加紧研究,并根据我国情况编制相应标准,以循环再生的理念为基础,同时结合国内外经验教训,建立梯级标准体系。此外,还应设定高效率资源转换率指标,并追求可再生能源最大化利用及优化能源结构,同时对废弃物设定减量目标并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其次,在实施时需因地而异进行系统性的规划设计与协同发展工作。一方面需要完善现有法规条例,以便更好地衔接公共基础设施,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权,明确总体负责部门,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合作,以及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废弃物状况来制定合适方案。

最后,要创新建设方式,与市场力量共享责任。一方面,要构建基于市场需求的一体化服务模式,让可以实现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完全由市场决定;另一方面,也应该探索综合服务商模式,从单一供应商向更具能力者拓展服务范围。总结来说,只有建立起政府引领、市场驱动的人才会使得这种努力更加顺畅。此文作者系新奥集团董事局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