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国某些地区所面临的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城市病”问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不少地方已经开始转变发展模式,致力于创建生态城市。这一倡议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了广泛响应,据不完全统计,有上百个城市都提出过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尽管城管者的理念有所改变,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对生态城市内涵的理解有限,只把“花园城市”、“绿色城市”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而忽视了循环利用和资源再生的重要性,以及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之间良性的循环。
另外,由于规划工作缺乏统筹协调,每个地方独立进行,使得规划变得分割化,没有形成一个完整且系统性的生态圈。在当前推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更令人担忧的是现有的机制显得落后。虽然这项工程投资巨大且任务繁重,但目前多数情况下依赖政府手段推进,并没有充分激发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其中。
正处在快速城镇化阶段,我国拥有较大的优势,可以通过创新来促进这一过程。此前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了强化环境保护制度,为构建更加可持续的地球提供了指导。如何更有效地推进这个目标,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关键课题。我认为,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
首先,要加强研究并制定符合我国特色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当以循环再生的理念为基础,同时结合国内外经验教训,加快制定适合不同地区和阶段发展水平的梯度型标准。此外,还需提升资源转换效率,将可再生能源作为长期目标,并优化能源结构;同时,对废弃物设定减量目標,以提高资源再利用水平。
其次,在推动系统规划与协同发展方面,要根据新的理念修改现有法规条例,确保各项基础设施衔接顺畅,并明确负责部门主导权,以此促进当地因材施教式设计和建设计划。
最后,要创新机制,以激发创造性解决方案。一方面要建立市场导向机制,让那些能够完全市场化的地方服务由竞争市场提供;另一方面,还需探索综合服务模式,如能源、环境保护及水务等公共产品的一体化服务方式,鼓励具备能力者拓展至综合服务商角色。总之,只有政府引领而市场主导,这样的机制才能使我们走向更加平稳的人口迁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