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率先在四川省提出将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合审查,并采取“谁审批环评,谁负责许可”的原则,将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深度融合,打通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壁垒,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四川鸿鹏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锂电池电解液一体的企业。公司电解液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主要经营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复配,是遂宁打造锂电之都强链补链的重要一环。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20万吨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作为遂宁市首批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合审查的试点项目之一,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前期安排专人跟踪负责,多次上门服务指导,通过座谈交流倾听企业诉求,破解企业反复提交审批资料的难点。同时,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后,只需3个工作日即获得环评批复,并在投产后2个工作日内取得排污许可证,为实现项目建成即投产提供了便利。
此前,该项工程需要在开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建设完成后及实际排放污染物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这两项行政事务对企业存在专业性强和时间成本等问题。而推行联合审查后,可以整合现有环评和排污办理程序和申报材料,大幅减少重复提交,从而节省20个工作日以上的办理时间。
该创新措施不仅从源头防范了无证排放违法行为,也促使企业按证排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此外,还将继续加强跟踪指导,以及定期梳理清单,加大推进力度,以持续优化流程并压缩时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